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2025年12月25日
关于征集数字人才培育合作机构的通知
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 “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华为与赞比亚科技部联合发布赞比亚智慧村庄全球样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