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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6-01-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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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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